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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重构与内容创新:《体育法》修改的特色与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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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育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因属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急剧转型时期的产物,带有较为明显的时代痕迹,现已无法适应发展和改革要求。因此,本次修法对其作出了全面系统的修订。在指导思想方面,重在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在章节体系重构方面,将“社会体育”改为“全民健身”,“体育社会团体”改为“体育组织”;新增“反兴奋剂”“体育产业”“体育仲裁”“监督管理”四章。在内容创新方面,深化“放管服”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增平等保障公民体育权,设定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范围,强化运动员权利保障,保障青少年健康,开齐开足体育课等规定,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与亮点。
作者 敖忠 周青山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湘江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18-30,共13页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2B0159)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2021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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