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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異文與戲作——論黃庭堅早期兩組竹枝詞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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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黃庭堅元豐三年(1080)所作竹枝詞是代女子立言,表達女性閨怨,但詩中豐富的異文和典故蘊含了詩人對宦遊與孝親兩難的獨特思考。元祐三年(1088),黃庭堅又在禮部鎖院的場合寫作竹枝詞,因元祐政治氛圍的改變和蘇門文人的交往酬唱,相比元豐三年所作竹枝詞的悲抑傷感,元祐三年所作竹枝詞顯現出多重聲音融合的歡喜輕鬆之感。
作者 薛守硯
出处 《新国学》 2022年第1期64-78,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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