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是美国人民作出的最重大的政治声明,但有关其含义仍然聚讼纷纭。法兰克福特大法官在丹尼斯案中著名的协同意见认为,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表达自由并不是绝对的,需要和其他互相冲突的利益进行权衡。本文不仅证明联邦主义者不支持这种观点,而且具体分析了这份意见所遵循的三条论证进路,并指出了它们的谬误。第一修正案保障的不是人们的"表达自由",而是作为政治共同体主权之来源的人民免于各种政治代理机构剥夺的公民自治的"政治自由"。
作者
敖海静(译)
Alexander Meiklejohn
出处
《现代法治研究》
2019年第4期95-109,共15页
Journal of Modern Rule of Law
关键词
第一修正案
表达自由
政治自由
the First Amendment
freedom of speech
political freed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