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专员制度诞生于欧洲中世纪,其职能是为公民的投诉发声。此处所说的投诉涉及一项古老的权利——请愿权。早在1215年的英国就已经形成了向国王行使请愿权的惯例。西班牙的监察专员制度能够洞察到国家的隐患,以其具备的独立性、权威性、调解功能等特征参与到社会中去,从而制约着国家的三大权力,为社会利益受损人群提供权利保障,从而缓解社会冲突。
出处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9年第6期102-108,共7页
Research on Public Complaints and Social Contradictions &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