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1911年辛亥一役,结束了中国两千年的君主专制国体。次年,民国成立,确立“共和”国体^(①),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明确了“主权在民”的“共和”^(②)体制(1914年袁世凯改为《中华民国约法》,亦未更易此二条)。然而,经历了民初两次复辟复古潮流,知识分子普遍感到“共和”之名徒有其表,真正构成国家权力来源的绝大多数国民,心智仍处于待启蒙的状态,“共和”建设亟需进入新阶段。欧战刚结束不久,教育部于1918年12月30日组织了教育调查会。
出处
《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
2023年第3期220-232,共13页
Modern Chinese Culture and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