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住是人的基本需求,安居才能乐业。只有农民居住质量日益提高,生活愈加舒心,乡村才能称得上“宜居”。住房建设是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在要求。受成本、习俗、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自行建房依然是大多数农村农民建房的主要形式。近年来,全国发生了多起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如何完善农民自建房管理体制机制显得日益紧迫起来。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风险预警防范研究”(20A33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