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有小冈,南有顶云”“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至今仍在历史的时空中回响。1978年3月,顶云公社实行“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拉开了贵州农业“大包干”的序幕,它将土地的使用权分到农户,使土地生产经营的主体由原来的集体变为农户,这种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对计划经济“集中过多,统得过死”弊端的否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其积极意义不容置疑。但是今天,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积极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正确处理农民与土地、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丰富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探索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