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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018年主要工作指标质量及效果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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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作用,研究解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了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工作,实施期为5年(2014-2018年)[1]。浙江省有国家级示范区9个,杭州、宁波、台州3个城市和鹿城区、德清县、秀洲区、柯桥区、普陀区、义乌市6个县市区;省级示范区3个,永康市、柯城区、青田县。全省示范区工作主要围绕"健机制、强体系、推措施、促创新",通过示范引导,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2]。为了评估全省示范区艾滋病防治效果,结合国家第三轮示范区终期评估工作,对2018年全省示范区主要工作指标质量及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出处 《中国艾滋病性病》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5-8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Aids & STD
基金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创新人才支持项目(2020RCO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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