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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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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政办发[2019]34号2019年6月20日《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持全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和完好,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物外立面,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侧立面以及建筑物屋顶(第五立面)。
出处 《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7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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