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深圳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发展滞后的城中村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瓶颈,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刻不容缓,其关键在于股权改革。2019年盐田区官路吓村借助居民小组改制设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契机,创新地设立了"动态"股权模式(即股份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不具体到某个具体的村民,股份在生生不息的村民中流动),这种股权设置模式化解了"固化"股权模式弊端,使得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更大的主动权,可以更好地的发挥集体即公有制的优势,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集体经济领域是一次成功的先行示范探索,值得借鉴推广。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21年第2期110-115,共6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