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2年5月17日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