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1年10月10日天津市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铁路突发大客流及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铁运〔2008〕2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