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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维持量致出血死亡一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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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心血管系统的疾病抗凝疗法多在医护人员监护下进行,但也有长期由病人自行按量服用的。我院接治一自行服用维持量的华法令而致多系统出血,并死于颅内出血患者,现报告如下。病例介绍:王××,男性,46岁,1986年8月5日入院。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三个月,心慌气短加重一周。患者于1986年4月曾接受二尖瓣和主动脉瓣置换术、术后发生消化道大出血一次,出院后一直遵医嘱自服地高辛维持量和华法令3mg未曾中断。
作者 隋景玉
出处 《铁道医学》 1987年第5期302-302,共1页 Railway Med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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