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充分释放数字赋能效用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抓手与着力点。数据通过“双重融合机制、立体嵌入机制、主体赋能机制”赋能营商环境优化,但目前受制于数据融合机制不健全、数字基础设施短板待补齐、数字技术嵌入不够深入、主体赋能效应发挥不充分等短板,数据价值未得到充分发挥。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健全营商环境数据融合机制,共建营商环境数字基础设施、高效应用数字技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主体赋能效应,以供参考。
出处
《商业文化》
2024年第19期107-109,共3页
Business Culture
基金
福建省科技厅——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数字化赋能福建省营商环境优化研究》(2022R0048)
福建省教育厅——《基于福建省的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研究》(JAS2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