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6期47-48,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