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要求,结合实际,省林业局制定了《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并经省林业局2022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1期33-37,共5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