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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晋政函[202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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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核定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191处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现予以公布。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者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1期14-1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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