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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地租理论:一个建议性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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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建立了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来分析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利用该模型,本文证明了两个重要结论。第一,如果我们把资本视为外生给定的,那么总地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级差地租第一形式(DRI)、级差地租第二形式(DRII)和绝对地租(AR)。第二,如果我们从农业资本家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将资本支出内生化,那么绝对地租就会变成零。因此,在关于地主和农业资本家行为的合理假设下,资本主义经济中绝不会存在绝对地租。
作者 迪潘卡·巴苏 唐昱茵(译) Deepankar Basu
出处 《政治经济学报》 2022年第1期116-136,共21页 The Chi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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