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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教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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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求职创业补贴(一)发放对象有哪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2.残疾毕业生;3.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班)毕业生;4.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7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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