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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沪府规[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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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0月20日)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及其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通告如下:一、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措施,在常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临检抽查。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当做到必问、必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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