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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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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度。结合近年来市财力项目代建管理推行情况,我们修订《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4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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