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8月31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试行)为推动本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府发[2017]44号)等的精神,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