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政策解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一、制定背景2016年,市政府制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沪府令第47号),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从本市实践来看,规章执行情况较好。规章的实施工作每年都被列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政府还明确浦东新区和闵行区作为试点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本市16个区政府都已发布年度决策事项目录,部分委办局也开展了试点工作。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8期77-78,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