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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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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经正式公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一、《办法》的制定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民间文物收藏和交易活动呈现出空前活跃的发展态势。上海作为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东西文化的交汇地,一直以来都是民间收藏文物交易的重镇。为此,本市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上海市文物市场管理办法》,并在2001年修改为《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近年来,民间文物收藏不断升温,文物价格持续攀升,文物流通领域也随之出现一些"乱象":夹带文物经营活动的古玩旧货市场发展迅速,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鉴定、虚构拍卖等方式,骗取高额费用;网络文物交易活动日益活跃,亟待加强监管。因此,原有的《上海市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已经难以适应实践发展需要,亟需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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