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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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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5月21日)沪发改规范[2019]8号相关区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市级单位:自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来,本市开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第三轮政策的实施年限已于2018年12月底到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农业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要求,为巩固前三轮政策成果,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产生环境污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出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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