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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程序司法实践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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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后的《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3年第S01期14-15,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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