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人们拥有了大量的数字财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不仅数字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而且由于法律建构的缺失导致继承人缺乏有效的继承路径,网络运营服务商在面对继承人的继承要求时占据了极大的主动权。面对困境,除了从法律层面上赋予数字遗产合法身份外,还应突破网络运营服务商的格式条款与所谓被继承人隐私的桎梏,通过全面的理论和制度创新,突破当前数字遗产继承的法律困境。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60-62,共3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