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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规定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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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明确为犯罪,采取刑事制裁方式,从严控制恶意欠薪蔓延态势。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范适用标准,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但因恶意欠薪构成犯罪,并最终定罪量刑的只占较小比例,这反映出本罪立法设计存在缺陷,没有真正达到惩治恶意拖欠劳动报酬预期效果。立法规定。
作者 刘强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第2期40-42,共3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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