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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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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伤残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3元、173元、163元、153元,人均达到3438元。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第11期5-5,共1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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