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申请人2002年4月到被申请人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从事驾驶员工作,属编外人员,双方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2014年5月13日,被申请人根据当地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关于清退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的决定》,将申请人辞退。2014年12月1日,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第7期58-59,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