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针对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建立的一种新型监督制度。监督程序的启动中建议推进律师代理监督制度。在实践中,依职权提起监督制度存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而启动主体理解偏差等问题,有必要与法院进行沟通与协商,拓展依职权监督的范围。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增加检察建议执行情况的回复制度,细化检察建议适用的标准。针对检察院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权范围窄问题,建议适当扩大和明确检察院职权,并适当赋予后续程序参与权。针对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问题,建议扩大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授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的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听证程序。
出处
《盛京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96-115,共20页
Shengjing Law Review
基金
2018年度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理论研究课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项目编号:AHZC2018C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