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内部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促进各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出处
《审计观察》
2022年第2期42-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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