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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日前,辽宁省审计厅制定《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简称《办法》),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分类编号、持续跟踪、反馈督促、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并将督促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省审计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办法》规范了涉密项目和常规项目两类台账格式和管理,要求在出具正式审计文书3日内建立整改台账,收到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后3日内更新审计整改台账。《办法》要求实行处室负责人、分管厅领导、法规计划处、总审计师四级审核流程,各处室提交审核的整改情况应当证据齐全、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办法》明确,对需要主管部门协助督促整改的,由处室提出协助督办意见,填写《协助督办整改审批表》,经批准后商请相关部门协助,并做好结果反馈。
出处 《审计观察》 2021年第5期4-5,共2页 AUDIT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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