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著作权侵作品的判定标准师法美国“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定公式。尽管新《著作权法》并未对该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默认其在版权侵权案件中的普遍适用。对该标准的长期误读和适用性的片面关注,使得域外司法实务的可借鉴性考察被忽略。作为国际公认的侵权作品而非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接触+实质性相似”自身架构的设计缺陷和运作漏洞带给法律程序正义的冲击恰是我国简单移植该标准的反思基础。本文从美国司法实践中“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的历史起源与演变发展入手,通过比较法上的梳理分析,认为我国在适用此标准认定侵权作品时,“接触”要件的先决成立应接受严格的司法程序加以认定,其只在有限的司法情形中能够通过“实质性相似”要件倒推成立。
出处
《私法》
2022年第3期229-243,共15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19ZDA330)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