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将社会组织分为小人劳力、君子治人两大阶层,在分配制度上试图借由差等原则建立一个"群居和一"的社会。对于治人者阶层,荀子强调"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而对于劳力者阶层,荀子在主张多劳多得的前提下,提出了"利足以生民"的"足够原则"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原则"。虽然在大方向上荀子的上述两条原则继承了孔孟以来的思想传统,然而,荀子却在其特有的理论系统中对此给予了人性、经济、道德和政治理由的论证,而这些论证不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有明显的推进。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27-134,共8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荀子的政治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5AZX0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