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路径正日益从倚重借鉴国外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模仿型方式,转型为适应我国具体国情,力求自我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自主型方式。而我国特色法治的实现主要依赖地方法治的落实和完善,地方法治必须具备持久的社会化动力,才能在多元协作治理背景下推动我国特色法治建设,并实现常态化的依法有效治理。因此,地方法治建设必须以央地事权划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前提,坚持社会本位,回应社会需求,激励普通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建立地方政府必须向民众负责的地方民主机制,重视其他社会规范,完善地方重大立法事项中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22-127,共6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债的合宪性审查及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4BFX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