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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汉书论看书法艺术形态审美规范的确立——以崔瑗《草书势》、蔡邕《笔论》《九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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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立象尽意,"书肇自然"下的物象审美意趣的确立中国书法是以汉字为母体进行书写的艺术,若离开汉字,书法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不复存在了。想要了解书法艺术之美,就必须先要了解汉字起源之美。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说:"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1]这里,按许氏说法,把汉字的创造归于仓颉,虽不能完全确定,但指明了先民创造汉字是通过"仰观""俯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等方式来进行的。
作者 刘畅
出处 《书法赏评》 2021年第1期15-17,共3页 Calligraphy Appre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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