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课税事实灭失的情况下,是否以及如何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进行退税,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税法设计的欠缺、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等原因,对该条的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都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刘某秀案”的案情梳理和法理分析,揭示了纳税人寻求退税权利保护的困境,并提出当税法规则不明确时,应当以立法宗旨及原则对其进行漏洞补充,审慎规范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以更好地平衡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
出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22年第1期200-207,共8页
Tax Law and Cas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