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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专票上线 效力与纸质专票相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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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作者
机构地区 新华社
出处 《时代主人》 2020年第12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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