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3-0330017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2月25日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期150-153,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