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1-0440004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动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31期65-68,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