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1—0030026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本《目录》的定价项目,由定价机关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对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1期51-52,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