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省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9期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