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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Veterans Affairs and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n Regulating Permanent Residency of Veter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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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号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为适应退役军人安置和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根据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户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拥军便民、从快从简的原则,就做好退役军人落户工作通知如下:一、办理程序: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还须持《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子女可一并办理落户。
作者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7期9-1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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