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政字[2020]13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对沂水县文物保护单位兵房岭渡槽实施迁移保护的请示》(临政报[2020]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兵房岭渡槽进行异地迁移保护。二、你市要加强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等基础工作。做好迁移工程全程监管,采取有效防护、避震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文物和人员安全。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3期5-5,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