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0-0130004鲁财采[2020]26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相关供应商: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引导供应商依法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活动,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权利和义务,严格违法责任追究,促进供应商行为规范。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1期54-5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