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20-0430001鲁医保发[2020]47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参保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接、待遇平稳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本通知所指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以下简称参保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0期78-7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