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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修改:制度建设再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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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于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制度常青注入法治活力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根本要求。
作者 彭东昱 施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第4期9-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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