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于2018年11月2日颁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提出了企业合规这一概念。该文件的第二条对企业合规、合规风险以及合规管理作出了解释:“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出处
《山东国资》
2023年第1期109-1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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