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大利亚法社会学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进入了成熟和繁荣的阶段,研究活动日益活跃。进入21世纪以来,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有着相当大的扩展。福利国家模式转向新自由主义,出现了风险日益增长与社会管控日益严格的矛盾。一方面,政府运用社区警务模式等手段以控制和预防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小风险。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下的道德约束松弛,冒险行为逐渐被社会接受,风险逐渐被分配给个人进行管控,罚款等控制、降低犯罪率的金钱制裁模式占据刑事犯罪制裁手段的主导地位。而奥马利独创的风险社会学理论,将风险和犯罪等社会学理论融为一体,成为21世纪澳大利亚法社会学研究的代表人物。
出处
《师大法学》
2018年第2期127-146,共20页
ECNU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11&ZD081)第8个子课题“英美法系”的阶段性成果.